4月19日,广东省药监局发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新规,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。
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
截至目前,广东省共有药店56353家,其中,连锁药店23251家,单体药店33102家。
新修订的《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(下称“《办法》”)对药品零售做出了新的规定,国家鼓励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;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,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,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。连锁企业至少要有10家直营店,《办法》着重明确了药店零售连锁经营的行为和方式。其中,连锁药店是指实施统一企业标识、统一管理制度、统一计算机系统、统一人员培训、统一采购配送、统一票据管理、统一药学服务标准(简称“七统一”),实现规模化、标准化、信息化管理的药品销售单位;单体药店是自行采购、储存和销售药品并对药品安全负全部责任的药品销售单位。《办法》重点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。在药品价格、销售规模、品种数量、担责能力等方面,连锁药店比单体药店具有竞争优势。
“认可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的行为,并明确将遵循‘七统一’管理规定加盟店纳入零售连锁门店管理,是办法修订的核心和创新。”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,连锁企业可借此拓宽配送渠道、增加市场份额,加盟药店又可与连锁企业实现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,有利于提高广东药品零售连锁率水平和零售药店规范管理水平,加快推动药品零售连锁产业规模化、集约化和规范化发展。
广东省率先出台了相关政策,相信在不久的未来,各地都会陆陆续续出台相关的政策,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连锁化便于管理和监管,而纵观国内外连锁化是趋势也是未来,我国药房的连锁化率跟国外相比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,所以未来随着各上市药房继续跑马圈地,收购,并购,招商力度的推进,行业连锁化率将会进一步提升,单体药店的生存空间将会进一步被压缩,单体药店要么加盟,要么就走向差异化向药诊店方向发展,否则生存环境将会越来越恶劣,最终可能就会淘汰出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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