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3日,据太原市民王先生介绍,他在太原亲贤街茂业商场的家家利超市采购年货,却意外买到过期食品,过期时间达十多天。值得关注的是,就在消费者再次前往超市时却发现,该过期食品依然在销售,且新增了过期食品数量。
据王先生声称,他和爱人前往太原亲贤街茂业商场的地下超市购物,意外发现当晚购买的3袋“榙榙牌”50g包装桃干,购物小票显示单价为8.9元/袋。上面清晰的标着“EXP:2019/01/01”,这意味着这袋桃干已经过期十多天了。王先生当时第一反应是,他和妻子已经吃了几块了,不会有事吧?第二个念头是该去这家超市讨个说法。
随后,王先生带着购物小票和几袋过期的桃干前往超市。到零食区一看,火气瞬间就上来了,昨天他清晰的记着购买后货架上的桃干只剩3、4袋了,可今日一看,该货架不但补货了,而且补上的桃干全部是过期食品。王先生随即与超市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,超市甚至没有一句道歉,该家家利超市某领导出面对他进行了理赔。王先生不禁对太原茂业商场的家家利超市产生诸多质疑,明目张胆的销售过期食品长达十余天时间,这期间该有多少人购买和食用了此类产品。难道该超市上架商品就不看日期?这超市管理也太混乱了吧。
事后,王先生拨打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,将此事向太原市小店区食药监局进行了举报。与此同时,消费者王先生也温馨提醒大家,马上就春节了,大众购物一定要擦亮双眼,当消费受到不法侵害时,千万不要选择默认与妥协,合理合法主张自己的权益才是好方法。
来源:汾河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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